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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告
2026-06-30  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州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学入学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甘南州“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的通知》(州教知字〔2026〕55号)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服务,全面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有力促进教育公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招生入学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原则。严格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相对划片对口划拨、房户兼顾”的原则,小学采取划片报名入学,初中采取划片和对口划拨入学相结合。本县户籍片内学生的认定以房户兼顾为主确保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小学送中学接”、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原则及“幼小衔接”对外县籍学生只调配不划片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透明、公正、公开。

(三)坚持全纳平等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招生时要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四)坚持顺序录取原则。按照“碌曲县户籍”和“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优先保证碌曲县生源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优先保证本县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保障外县籍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控制入学当年突击购房、租房等干扰招生秩序的择校行为。

(五)坚持调配入学原则。在全力保障本县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部分学校尤其是城区学校顺序录取因招生计划已满而无法接纳的适龄儿童包括本县户籍儿童和随迁子女),县教育局将统一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学校进行调配入学积极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在我县城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外县籍随迁子女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或者由县教育局调配到县城周边乡镇学校入学,妥善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六)坚持严控大班额原则。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私自扩大招生计划私招学生将不纳入学籍不享受国家任何惠民政策,农牧村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城区学校入学应就近在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或教学点入学。

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应依法注册入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招生办批准备案。县城关小学招收(加试藏语类)学生,单独设置班级。若报名人数过少,则取消加试藏语班。

(二)初中阶段

2026届全县小学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中学招收(加试藏语类)学生,单独设置班级。若报名人数过少,则取消加试藏语班。

四、招生办法

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划拨招生、政策性保障招生和调配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划片招生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部分如设有普通类班级和民族类班级两种的以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学校报名,确保不新增大班额。

(二)划拨招生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部分如只有普通类班级或民族类班级的以划拨的方式进行招生,确保落实好“小学送中学接”、小学“对口直升”初中,避免发生不对口择校情况。

(三)政策性保障招生

1.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学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优先保障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必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安排相应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调配招生

在片区内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生,由登记学校向县教育局报备,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

(五)招生材料要求

1.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本县户籍适龄生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须在房屋产权部门备案的合法合同)及其他必要材料。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66月30日6月30日前取得碌曲县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碌曲县县域内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碌曲县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碌曲县城区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适龄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2.规范采集报名登记信息。县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招生方式,按照上级部门政务服务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办理材料,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收取必要材料,严禁向新生家长收取超规定证明材料。

五、小学阶段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6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分布,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县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470人,其中县城小学招生6个班174人。各学校招生班额严禁超过45人标准。

(一)县城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1.城关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3个班,招生范围为城东、城西社区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2.县藏族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3个班,招生范围为城东、城西社区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二)各乡镇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县城外学校全纳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大概制定以下招生计划

3.郎木寺镇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2个班,招生范围为郎木寺镇辖区内所有村组适龄儿童。

4.贡巴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贡巴村组适龄儿童。

5.波海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波海村组适龄儿童。

6.尕海镇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尕海镇辖区内所有村组适龄儿童。

7.尕秀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尕秀村组适龄儿童。

8.玛艾镇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2个班,招生范围为玛艾镇辖区内所有村组适龄儿童。

9.红科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红科村组适龄儿童。

10.西仓镇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西仓镇辖区内所有村组适龄儿童。

11.贡去乎小学:招生范围为贡去乎村组及周边村组适龄儿童,学生自愿到县藏族小学或西仓中心小学就读。

12.拉仁关乡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拉仁关乡唐科村适龄儿童,兼顾辖区内村组适龄儿童。

13.则岔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则岔村组适龄儿童。

14.岔科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玛日村组适龄儿童。

15.双岔镇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双岔镇辖区内所有村组适龄儿童。

16.青科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青科村组及周边村组适龄儿童。

17.阿拉乡中心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阿拉乡辖区内所有村组适龄儿童。

18.吉扎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为吉扎村组适龄儿童。

2026年秋季学期,郎木寺赛赤小学停止招生,纳入郎木寺中心小学招生范围。

六、初中阶段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6年全县小学毕业生分布,结合各初中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县初中下达招生计划14个班600名学生。各初中招生以原毕业学校学籍为准,班额严禁超过50人标准。

1.碌曲县中学:七年级招生2个班,招生范围为全县普通类小学毕业生,居住在城东、城西社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碌曲县藏族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12个班,招生范围为全县以加试藏语文小学毕业生,居住在城东、城西社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七、招生顺序

招生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以“孩子户籍+监护人住房”为入学片区划分主要依据。其中“本户籍”包括本城区户籍人口和七乡镇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证等。“居住证”包括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和孩子的居住证。

A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新生家庭已有一个孩子就学,按照“就近入学”“双向调剂”原则,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在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

B招生范围内有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

C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房产。

D类:招生范围内无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片区内,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

E类:招生范围内无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县内但在片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

录取办法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照本方案报名录取流程,向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依照本方案招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分批次依序录取,符合批次要求但因学位紧张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入学。

九、招生安排

今年我县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将继续通过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统一接收新生报名申请,通过甘肃省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端进行审核录取。

(一)网络申请(7月1日至19日)

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填报申请入学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络入学申请的,由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具体操作请查阅魅力碌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碌曲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

(二)网络审核(7月1日至19日)

对招生平台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由公安部门负责户籍和居住证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缴纳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房产信息,指定专人核验。学校对网上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入学申请。

(三)现场审核(7月1日至20日)

网络通过初审并免现场审核的不参加现场审核。网络初审通过的还需监护人向申请入学学校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按照招生顺序进行排序。

(四)录取公布(8月15日至17日)

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生,由登记学校与家长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协商,将协商结果报告县教育局,教育局统筹调配。录取结束,经县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各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报到注册(8月23日至25日)

适龄儿童及少年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注册。学校查验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暂无法提供的可开学后及时提供,复印件作为学生健康档案资料由学校存档。

十、规范招生

1.推进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名单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2.保障入学权利。各招生学校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入学,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及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

3.落实照顾政策。依据有关文件精神驻地或户籍在碌曲县并符合条件的军烈、警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碌曲县急需紧缺引进人才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农村在岗教师等子女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就近调配入学。由各招生学校认定的政策性保障儿童应在现场审核后,向县电教中心、县教育考试院报备。

4.坚持均衡编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产生“大班额”严禁出现“大班额”

5.做好招生报备。各招生学校按要求向县电教中心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包括招生方案、招生公告简章、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情况说明等。

6.严格学籍管理。各招生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入学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一年级起始年级不得有任何转学行为。

7.严格规范操作。各学校要严格按本方案中招生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规范招生,各小学阶段学校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收费的文件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碌曲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政策的制定、实施及日常工作。各招生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大力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结果的公示、招生行为的监督与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宣传引导。招生学校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三)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招生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通过网络平台、校务公开栏、分发宣传单和张贴通告等方式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等有关招生信息,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入学政策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好帮办代办。全县教育系统要增强服务意识针对老年人、农牧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等不熟悉在线操作的群体,成立“卓玛帮办、扎西代办”志愿服务团队,为委托群众提供线上帮办代办服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生顺利入学

(五)加强监督管理。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校园稳定、违法违纪的学校和个人将严格处理、严肃追责。

(六)规范学籍注册管理。招生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按时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工作,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将《碌曲县XXXX学校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花名册》按期报县教育考试院赵丽老师处。

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及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41-66211830941-6623811

(接听时段: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

1.碌曲县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划片方案

2.碌曲县教育局2026年秋季学期“教育入学一件事”卓玛帮办扎西代办志愿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

3.碌曲县教育局2026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碌曲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9日



碌曲县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划片方案

碌曲县教育局 2026年秋季学期“教育入学一件事”卓玛帮办扎西代办志愿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

碌曲县教育局2026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

“教育入学一件事”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