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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民政局关于公布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2026-03-13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及州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救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攻坚决战工作,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应保未保、应养未养、应救未救、应享未享等问题;

(二)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乡镇(村委会、社区)两委成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占用救助金等问题;

(四)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五)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违规将救助申请受理职责转嫁给村委会、社区,违规增设准入条件,层层加码等问题;

(六)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调整不到位,对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七)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41-6621182

受理时段:法定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8:00)

举报邮箱:275990669@qq.com

邮寄地址:碌曲县民政局 (郎木北路9号)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对收到的线索严格登记、汇总梳理,并督促指导乡镇(村委会、社区)推进问题整改。反映问题线索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证据清晰。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碌曲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