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
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畅通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现将我县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相关事宜公开公告如下:
一、机构服务信息
机构名称:碌曲县法律援助中心
主管单位:碌曲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勒尔多东路人民政府统办楼附属西楼县司法局403室
咨询电话:0941-66211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服务范围:面向全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帮助、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申请条件
根据《法律援助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民可申请:
(一)经济困难标准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特殊群体优先: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请求人身权利保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请求优待待遇;家庭暴力受害者申请离婚或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无需经济审查的特殊情形
1.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2.其他紧急情况:如见义勇为行为受损、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权益等。
三、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1.申请人为我县户籍或在我县长期居住、工作的人员;
2.申请事项属于法定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3.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4.案件有明确事实依据和合法维权诉求。
免予核查经济困难情形: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遭受家暴、虐待遗弃受害人;见义勇为、英烈维权、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等特殊群体,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直接予以受理援助。
四、申请法律援助流程
1.受理申请:群众可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也可通过社区、乡镇司法所转交申请。
2.申请时所需材料有: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失业证、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欠条、医疗记录等)。注:特殊群体(如农民工、残疾人)可简化材料,可实行“承诺制”,签署承诺书即可。
3.具体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审查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案件事由、经济状况进行核查,7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援助或不予援助决定,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指派律师:对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承办案件。全程服务:承办人员依法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出庭辩护、文书代写等免费法律服务。跟踪回访:中心对案件办理全程监督,办结后开展满意度回访,保障服务质量。
五、监督投诉方式
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在法律援助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推诿扯皮、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可随时投诉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941-6621106
投诉地址:碌曲县司法局办公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碌曲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碌曲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