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省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州人社局相关要求,现就碌曲县2023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扶持政策。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
四、组织招聘。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指标申请报告和大就业信息系统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人数和脱贫户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人社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征集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并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申报时须向碌曲县人社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用人单位简介,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工作报酬、社保待遇、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基层就业需求表纸质版等材料。
五、安排上岗。县人社局在完成招聘任务后,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县人社局备案),建立招聘毕业生日常管理台账(包括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发放生活补贴的个人社保卡号信息、工资报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认真做好毕业生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工作。
六、资金申报和拨付。9月1日起,县人社局将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安排项目招聘人员上岗,及时办理社保卡,并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将项目聘用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用人单位按月向县人社局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招聘人员工资报酬发放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县人社局按照提交的审核结果,将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按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不得通过企业发放。
七、项目管理。县人社局加强对项目招聘人员的管理,对出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县人社局上报。由于项目招聘人员流失出现指标空缺时,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剩余项目资金期限内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联系人:程旭亮
联系电话:0941-6691580
地址:碌曲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