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碌曲县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的公告
2024-10-11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9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州人社字〔2023〕241号)精神,现就我县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必须是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重点是正常运营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企业。
1.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能够及时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果。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1)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按章纳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3)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确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资格审核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见习人员
见习人员必须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点锁定困难毕业生、低保、脱贫、残疾等家庭,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补贴标准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单位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

受理地点: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41-6691580

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