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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12-22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为保障城镇建设需要,需征地玛艾镇加格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严格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地范围

本次拟征地范围为玛艾镇加格村,位于加格行政村向东四公里处(约尕克沟内),东至草地、南至草地、西至草地、北至草地。涉及碌曲县玛艾镇加格村集体土地约10亩(具体征收面积、四至范围以拟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拟建设甘南州碌曲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由县政府负责,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牧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碌曲县玛艾镇所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