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强化首报意识,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首报信息要在事发20分钟内通过电话报告,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不得拖延。事件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上报、边了解情况,并将后续情况迅速上报。
二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获知突发事件线索后,要及时核实信息,主动电话报告县政府,并及时上报书面信息。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靠前关注、主动跟踪,将事态进展情况随时报告。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报告事件及处置的全面情况。
三要切实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敏感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随时掌握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事件,对于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可能引起公众关注和媒体炒作的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可不拘泥于分级标准的报送相关规定,速判、速决、速报,以避免给应急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各项具体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全力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对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县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兼传真:6621112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