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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917001B41CACDD
标    题 项目双重扣减315.8万资金事实
姓    名 倪**
手    机 130****4588
地    址 甘肃省**************
身份证号 6223**********0810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信件内容 一、涉案项目名称: 1、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旅游标杆村建设项目(二期) 2、碌曲县尕海镇2022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信访诉求: 1、请求查清项目双重扣减315.8万资金事实,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及本人个人对国有项目实施过程中垫付的全部经济损失。 2、请求督促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解决 315.8 万元项目资金缺口; 3、请求对本人个人垫付招投标、资料编制、保险、住建罚款、税费、交通食宿等合计 142.37万元经济损失一并解决。 事实理由: 本人倪保华是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文化旅游标杆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称原二期项目)实际施工人 。原项目建设单位为碌曲县尕海镇人民政府,由碌曲县曙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 17358943.81 元,项目全部现场施工、手续补办、对外协调工作,均由本人倪保华实际负责完成。该项目 2020 年 10 月全部施工完毕。 原二期项目完工后,长期没有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因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施工班组、材料商集体信访维稳风险,为化解信访矛盾,由碌曲县政府统筹,尕海镇政府、县财政临时合计拨付 315.8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工人工资、班组及材料商的信访维稳问题。该笔款项属于临时应急维稳拨款。 因为原项目手续缺失,无法正常走资金拨付流程。2022 年县政府安排第三方审计,把原二期项目已经完成的施工内容,重新立项为碌曲县尕海镇 2022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碌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本次审计定价逻辑为:原 1735 万总工程量,已经把前期应急拨付的 315.8 万元工程量 予以扣减,仅对尚未支付的剩余工程价款进行核算,最终审计审定中标价 15666147.53 元,该金额对应的就是还没有兑付的工程部分,后续以此价格完成招标,取得正式中标通知书。 但后续资金拨付环节,相关单位又要求把之前已经用于维稳支付班组工资、部分工程量合计:315.8 万元,全额退回财政国库。由此造成一笔资金两次扣减:审计确定 1566 万中标价的时候已经扣减过 315.8 万工程量;完成招标后,再次把 315.8 万全额退缴财政,在 1566 万基础上又再扣掉 315.8 万,实际可支配工程款仅剩 1250.2 万元,直接造成 315.8 万元的项目资金缺口。 项目实施及补办全套手续期间,本人个人自行承担大量支出:两次招投标费用、项目保险、人社局保证金、施工资料编制、检测费、住建局 3万元 未批先建罚款、两次税金及管理费、两年项目跑办食宿交通费,本人合计个人垫付各项损失 142.37万元。   2024 年,碌曲县组织项目双审组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本人被双审组通知到场接受询问,我已经如实向双审组提交书面项目情况说明,完整陈述上述双重扣减、财政退款、项目形成 315.8 万资金缺口,以及由此造成本人巨额经济损失全部事实。 就该资金双重扣减的问题,我通过网上渠道提出信访,收到尕海镇人民政府 2026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该处理意见直接认定 “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不存在资金缺口”,该结论和审计资料、中标文件、付款退款凭证、我向 2024 年双审组提交的书面情况说明反映的客观事实严重不符,我完全不认可该处理意见: 1、处理意见书中表述 “当时您承诺待项目资金到位后返还该笔资金”。即便存在返还的约定,新项目 1566 万审计中标价,核算时已经预先扣减该 315.8 万元,该价款本身就不含这315.8 万,不应当在审定后的工程价款基础之上,再重复全额退回财政,形成同一笔款项双重扣减。 2、该处理意见没有核查 2024 年县双审组审计调查的相关材料记录,对我个人垫付的招投标、资料、罚款、税费、交通食宿合计 142.37万 经济损失完全没有核查回应,历史遗留项目问题没有得到处置。 此致 项目施工负责人:倪保华 电话:130******** 2026年9月18日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2026年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答复意见书 倪保华: 您于2026年9月15日网上反映的“请求查清项目双重扣减315.8万资金事实,解决项目资金缺口”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镇2020年招投标项目“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旅游标杆村建设项目(二期)”中标价1735.894381万元,因该项目建设资金一直未能到位,您在该项目中施工内容较多,我镇考虑您资金垫付问题,先行拨付315.8万元,当时您承诺待项目资金到位后返还该笔资金。2022年该项目以“碌曲县尕海镇2022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取资金,中标价为1566万元,中标公司为碌曲县曙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不存在资金缺口问题。 碌曲县尕海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处理对象 碌曲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