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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四项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3 17:31:4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碌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四项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示


我县涉及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四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较薄弱。按照《甘南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全面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敷设覆盖率低,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低负荷运行,碌曲县污水处理厂实际负荷率只有30%左右。

二、整改措施:

1.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住建部门牵头,发改、环保部门配合,深入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总量减排计划》,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加快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年提高污水收集率。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住建部门牵头,发改、环保部门配合,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到2020年底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已建成、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厂与州级监控平台实现联网,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的,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进行严厉查处。

5.尽快制定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等设施计划,尽快选址建设。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全县新建污水配套管网3.4公里,比年度计划任务1.2公里超额2公里;2018年全县新建污水配套管网11.7公里,比年度计划任务2公里超额9.7公里;2019年全县新建污水配套管网4.84公里,比年度计划任务1.6公里超额3.24公里;2020年全县新建污水配套管网2.3公里,完成年度计划任务;2020年底,全县污水配套管网达33.5公里,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5%,污水处理率达85%。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和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和部分企业污水达标接入,我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解决。二是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18年我县实施了碌曲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已完成进出口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一级B,目前正在积极申报碌曲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碌曲县污水处理厂2018年处理污泥2.9吨,2019年处理污泥5.6吨,2020年处理污泥6.1吨,已对污泥进行达标处置,处理后污泥含水率降到60%以下,达到污泥无害化处理规范要求。2019年碌曲县污水处理厂已委托甘肃森续资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各项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四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碌曲县原有城区生活垃圾填场封场及二期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总投资4300万元,设计有效容积14万立方米,总库容17万立方米,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31T,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设计使用年限10年(2020—2029年),该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已完成80%工程量,预计2021年竣工并投入运行。五是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碌曲县郎木寺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编制完成科研报告,正在积极协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和申请项目资金。

现将整改问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碌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9日,为期7天

受理部门:中共碌曲县委、碌曲县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941-6621174 0941-6621007

联系地址:碌曲县委统办楼 碌曲县政府行政中心

碌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代)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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