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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五项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4 10:40:2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碌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五项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示


我县涉及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五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水电站历史遗留问题多,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安装滞后。145座水电站,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水电站明渠改道造成的生态破坏至今未整改。部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施安装滞后,27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联网。

二、整改措施

1.县发改局:对辖区范围内水电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审批环节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按照“谁批复、谁验收”的原则,对已建水电站且正常运行达到2年以上水电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2.县水电局。督促水电站业主单位安装取用水和生态流量泄放计量监控设施。建立引水和生态下泄流量监控系统,实现在线监控,完成水利、环保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辖区范围内水电站开展水资源论证复评工作,重点对各水电站发电取水量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进行复核,形成复评报告。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涉及的水电开发项目开展“回头看”核查,所有水电站建设必须合理确定生态下泄流量,按要求设置无障碍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建成在线流量监测系统,全天候、全方位监管下泄生态用水,确保生态用水达到规定标准。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在建水电开发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及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足额落实环保投资,确保不造成生态破坏;已建成的引水式电站必须首先落实生态环保各项措施,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优先保证流域生态用水和生态环境修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能按要求下泄生态基流、未落实生态恢复措施的水电站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强制关停下网。

3.县环保局。配合水务水电局对全县水电站进行排查,负责督促水电企业安装下泄流量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并完成联网。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县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保障河流健康生命,根据《碌曲县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水务局下发了碌水电〔2018〕52号《关于加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水电站务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到现场督查各电站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19年1月,我县阿拉山、大庄、多松多、西仓4座水电站均已全部按要求安装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并完成联网,网上监控已运作。

现将整改问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碌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9日,为期7天

受理部门:中共碌曲县委、碌曲县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941-6621174 0941-6621007

联系地址:碌曲县委统办楼 碌曲县政府行政中心

碌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代)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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