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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5 15:05:1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碌曲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5: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其中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缺项漏项严重,庆阳市甚至将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等约束性指标擅自调整为预期性指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

整改情况: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一是在编制《碌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已加入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编制“十四五”各类相关专项规划中加入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目前规划初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二是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编制完成了《碌曲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三是紧紧围绕“消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编制完成了《碌曲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四是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推进绿色转型,使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编制完成了《碌曲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

整改结论:该项任务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碌曲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碌曲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625182

联系地址:碌曲县政府统办楼2楼210

碌曲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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