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1.流域生态治理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保障水质安全。建成水源地保护项目13个,投资157万元对道路穿越县城水源地问题进行了整改。投资503万元实施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累计敷设县城区污水管网42.4公里,污水收集率达到71.2%,污水处理率达到86.2%。三是强化流域生态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先后争取实施洮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3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处、实施洮河流域水源涵养保护与建设项目1项、水环境治理项目1项。四是修复水生态,提高生物多样性。督促全县3座水电站按标准焊接了无障碍排放设施,安装了生态下泄流量计量监测设施,并与省州监测平台联网,确保了生态下泄流量。同时加大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力度,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19年在洮河干流投放了各类鱼苗共计30余万尾。五是强化湿地保护,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完成尕海湖边乡政府及所属单位、牧民群众整体搬迁。在尕海湖出口处修筑了一条长174米的梯形拦水坝,在入口处修建了4.7公里的生态补偿沟渠,尕海湖面积由2000年485公顷恢复到2018年的2600多公顷。
2.项目梳理方面。一是积极配合州发改委完成了甘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共累计梳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五大类165个项目,总投资132.27亿元,其中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38个,总投资26.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个,总投资56.33亿元;生态产业发展项目42个,总投资20.83亿元;保障改善民生项目48个,总投资19.01亿元;黄河文化传承项目10个,总投资9.9亿元。三是申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个,总投资22.2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89亿元,项目计划已上报州发改委。
整改结论:该项任务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碌曲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碌曲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625182
联系地址:碌曲县政府统办楼2楼210
碌曲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