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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碌曲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5:07:0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甘肃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甘南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优化方案的通知》、《碌曲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我县内的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在2022年度任务中,共预划分四个湿地登记单元,两个森林登记单元,四个草原登记单元,三个荒地登记单元,三个矿产资源登记单元,分别是:

1.四个湿地登记单元。在李恰如种畜场和尕海镇,根据湿地的分布,结合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预划的河流登记单元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为依据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并根据地理位置暂时分别命名为“麦鲁曲湿地”、“种畜场北湿地”、“种畜场-秀哇湿地”和“李恰如河湿地”。

2.两个森林登记单元。在西仓镇、双岔镇和阿拉乡,根据森林、草原、荒地的分布,结合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预划的河流登记单元范围、预划的湿地登记单元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为依据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并根据地理位置暂时分别命名为“北双岔林场”和“南双岔林场”。

3.四个草原登记单元。在西仓镇、李恰如种畜场和尕海镇,根据草原、森林、荒地的分布,结合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预划的河流登记单元范围、预划的湿地登记单元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为依据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并根据地理位置暂时分别命名为“新寺北草原”、“新寺南草原”、“种畜场北-秀哇草原”和“种畜场南草原”。

4.三个荒地登记单元。在李恰如种畜场和尕海镇,根据森林、草原、荒地的分布,结合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预划的河流登记单元范围、预划的湿地登记单元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为依据预划分荒地登记单元,并根据地理位置暂时分别命名为“种畜场北荒地”、“种畜场南1号荒地”及“种畜场南2号荒地”。

5.三个矿产资源登记单元。根据采矿许可证中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在玛艾镇和西仓镇,预划分三个矿产资源登记单元,分别为“达瑞隆砂石料矿”、“西仓镇麦日沟砂石料矿”和“西仓镇乎儿村砂石料矿”。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碌曲县全境,含7个乡镇(玛艾镇、拉仁关乡、郎木寺镇、尕海镇、西仓镇、双岔镇、阿拉乡),2个牧场(李恰如种畜场、大水军牧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碌曲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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