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尕海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 ,立足尕海镇牧区治理实际,将法治建设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以法治定方向、固根本、促发展、保稳定,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效能,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执法规范等重点问题,推动责任层层传导、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工作与述职述廉紧密结合,班子成员带头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破解难题,在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作推进中坚守法治底线。
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依托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开展《宪法》《民法典》《草原法》等专题培训,重点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素养。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收官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牧区工作特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明确镇政府及各站所职责边界,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闭环机制,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提交集体研究,确保决策科学合法、符合民意。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级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上门办”等便民举措,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教育引导、限期整改,避免“一刀切”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和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力。
(三)深化法治惠民,夯实基层治理防线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立足牧区群众居住分散、双语需求突出的特点,组建由司法所干部、村组干部、法律顾问、双语志愿者组成的普法队伍,通过“帐篷宣讲”“马背普法”“线上推送”等形式,将法律知识和惠民政策送到草原深处、牧户家中。重点围绕草场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生态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同时,聚焦青少年、宗教人员、企业等重点群体,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筑牢不同群体法治防护网。
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十户联防+人民调解”模式,吸纳老党员、老干部、德高望重的牧民代表加入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熟悉民情、通晓习俗的优势化解矛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实行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对草场边界、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线上咨询、线下坐诊、定期走访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升级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功能,设立法律服务窗口,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强化教育帮扶和就业指导,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务公开栏、村级微信群、村民代表大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务服务、财政收支、重大项目推进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镇政府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镇政府和各村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强化行政行为监督问责,对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五)法治赋能重点工作,推动治理提质增效
将法治建设与草原生态保护深度融合,以法治手段规范草原放牧、资源开发等行为,依法查处违规放牧、非法采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守护尕海湖湿地生态安全。把法治理念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通过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开展法治示范村创建等举措,推动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工作法治化推进。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清宗教与法治的界限,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筑牢牧区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完善村级治理体系,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定分止争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建设均衡性有待提升
牧区地域广阔、牧点分散,部分偏远地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覆盖不够充分,存在“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的问题。针对老年人、牧区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法治服务供给不足,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队伍能力仍需加强
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镇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中专业法律人才匮乏,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矛盾纠纷、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不足。“法律明白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系统培训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法治氛围培育不够深入
部分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仍较薄弱,“信访不信法”“遇事找关系”的现象依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互动式、体验式普法活动较少,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难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四)制度执行效能有待强化
部分法治制度在基层落实过程中存在“打折扣”“走过场”现象,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不够,以法治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实的成效不够明显。
三、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筑牢法治根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镇村干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完善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加大对执法人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专业培训力度,邀请法院、司法局等专业人员开展案例教学,提升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审核等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深化法治惠民,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打造具有牧区特色的普法品牌,加大对偏远牧点和特殊群体的普法力度,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广“法理+情理+习俗”调解模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走深走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监督考核,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全方位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五)推动法治融合,服务中心工作发展
深化法治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完善村级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