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碌曲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8221218、0941-6625182)、电子邮箱(gnzzgb@163.com、445826176@qq.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
中共碌曲县委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4项
问题表述:林草地征占用审批把关不严,“批小占大”、“未批先占”、“超期占用”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目标:靠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开展林草地审核审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占用林草地行为,杜绝违规使用林草地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碌曲县委、碌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考核标准;根据《甘南州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县级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林草地审核审批的量化指标。明确县、乡、村三级林长在草地资源保护中的审批监管职责,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双责任制,规范开展林草地审核审批工作。二是为提升草原执法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共计2次。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7日两位工作人员参加24年召开全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加强了政策法规掌握及技术能力,同时也促进了与牧户之间的协作.推动了草原植被盖度、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修复。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派一名项目专干参加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的25年全省林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经培训对林草行政审批、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林草行政执法监督、常见违法森林法案件法律适用、生态损害赔偿等内容开展了专题辅导。三是根据全面开展林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林地、沙场等多个建设项目开展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核查工作,并建立了核查监管台账。在全面核查建设项目是否有存在“批小占大”、“未批先占”、“超期占用”等现象的过程中,个别建设项目存在超期占用的违法现象,对此也进行了依法查处;1.西成铁路XCTJ1标临时用地,共计38个地块、套合临时用地审批与临时征占用草原矢数据,所有地块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十条规定,于2023年3月21日办理了草原征占用草原手续。2.聘请第三方(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就所涉碌曲县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涉及的三个矿山,以业内核查,实地核查,核查成果整理汇总的工作方式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制作矢量数据图形文件、核查报告等材料。按相关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1)碌曲县达瑞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核实非法使用天然牧草地3.0908亩(0.206公顷),于2024年12月13日送达了《草原行政处罚告知书》(碌自然资源(林草)罚〔2024〕1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65条规定和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处罚8582.26元的处罚决定。(2)碌曲县西仓镇乎尔村砂石料矿(碌曲县盛源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灌木林地2.6124亩,于2024年12月20日碌曲县自然资源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碌自然林罚决字〔2024〕第012号》并罚款17416元。办理永久用地草地手续19.869亩,2023年11月27 日省林草局下达《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甘林草许准〔2023〕1322号),临时用地草地手续459.2175亩(碌自然资源发〔2023〕25号)。四是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对征占用林草地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在工作人员核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