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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9 17:35:06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碌曲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8221218、0941-6625182)、电子邮箱(gnzzgb@163.com、445826176@qq.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


中共碌曲县委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22项

问题表述:督察发现,夏河县阿木去乎镇苦水滩,约有10万亩草原整体性出现反弹,桑科镇居乎沟,卓尼县完冒镇沙冒多,碌曲县郎木寺镇贡巴、波海,玛曲县尼玛镇、欧拉镇欧强村及河曲马场局部地区鼠害种群数量增多,危害草原生态。

整改目标:持续加强草原鼠害治理,治理区域草原鼠害控制在国家制定的防治标准以内。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碌曲县委、碌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3月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碌曲县郎木寺镇贡巴村、波海村实地调查草原鼠害危害面积、危害类型,编制了《碌曲县2025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投资60万元在郎木寺镇贡巴村、波海村实施草原鼠害防治20万亩,现已全面完成防治任务,已通过县级验收。二是碌曲县草原工作站编制了《碌曲县2025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并委托阿尔派林草监测检测中心(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8月份完成了实施防治草原鼠害区域监测工作。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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