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碌曲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5年中共碌曲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对全州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

3.组织、协调、指导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指导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着重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保证政法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督促依法办事,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6.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司法改革;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执法检查,总结交流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协调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宣传和评比表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向深入发展;

9.负责有关防范处理“******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向县委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指导基层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10.组织本县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本县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推进地方的法制建设;参与本县的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咨询及论证工作;参与本县法治和法制宣传,参与并指导本县的普法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组织会员及时为上级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法律刊物提供稿件、及时反馈法律信息;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碌曲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包括:政法委本级决算。

二、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126.93704万元,比上年增加22.78124万元,增长17.95%。其中:财政拨款126.93704万元,比上年减少4.1863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差旅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二是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126.937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21.53万元,增长19.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662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74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减少2.433495万元,减少64.2%。

1.公务接待费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405万元,增加52.13%。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807495万元,减少17.35%,主要是预算核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提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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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委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