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碌曲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8221218、0941-6625182)、电子邮箱(gnzzgb@163.com、445826176@qq.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
中共碌曲县委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9项
问题表述:督察发现,根据2023年全省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数据,全州中度退化草原面积438.33万亩,占16.56%;重度退化草原面积213.53万亩,占8.07%。
整改目标:到2025年底全州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180万亩。后续持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开展退化草原治理,逐步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加强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碌曲县委、碌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4月开始实施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2024年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2025年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2个项目,项目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中度退化)治理面积24.1万亩,黑土滩(重度退化)治理面积16万亩。现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二是为加大草原综合治理技术研究,省草原推广总站联合县草原工作站、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积极探索草原退化综合治理新模式,在碌曲县开展甘南退化草原生产力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近自然恢复技术在退化草地修复中的应用与示范课题,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区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草地生物量提高,生物多样性增加,草原生态系统恢复良性循环,草原自然调控能力将显著增强,为我省草原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在盛草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固定监测样地开展草原综合监测工作,现已全面完成监测工作,并编制完成了《碌曲县天然草原动态监测报告》。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